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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經過同意如果沒有相當知恥的話
那些壞學生哪個會同意。

老師:我要罰你站一個小時你同意嗎?
學生:我肩膀有點酸,看你的表現了。

老師說 : "學生甲,你作業沒寫,現在處罰你站一個小時你願意嗎"
學生甲 : "好ㄚ... 假如你不怕我告你的話我就站囉"

此法已進入法律規範
http://law.moj.gov.tw/Scripts/Query1B.asp?no=1H00200458

2007國際不打小孩日慶祝活動

不打孩子怎麼教?
我覺得適時的懲罰是必要的,不然都爬上天了


http://apple.1-apple.com.tw/index.c...&Art_ID=3417059

師罰站靜坐 須學生同意
教部本周公布規範 禁毆打或蛙跳


【高琇芬╱台北報導】教育部本周將公布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注意事項」,把教師對學生可做的處罰,分為「可」與「不可」兩大項目。基層教師認為,清楚訂出規則,有利實際管教;學生則認為日後可能會衍生許多不服管教的爭議。



管教爭議
去年十二月立法通過校園零體罰,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商討制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注意事項,將於本周公布實施。內容明訂各級學校老師不可對學生體罰,而體罰定義為「對學生身體實施強制力量,使學生遭受身心傷害」。
注意事項中規範,教師不可對學生處分項目為毆打、打耳光、打手心或請學生自打或互打等,更不能以體罰作為目的,而要求學生伏地挺身、蛙跳、兔跳等。



罵人未入體罰項目
教師可對學生執行處罰包括口頭糾正、要求打掃等,也可在學生同意下,要其站立或靜坐反省,但一次不能超過一堂課,一天限兩小時內,若學生不服,將移送學務處或輔導室,再不服校內獎懲委員會可再移送至社會局或少年觀護院等。而罵人是否屬體罰,參與訂立注意事項的全國教師會諮商輔導組長楊益風說未明訂,但若學生認是言語侮辱,可依司法控告老師。



恐生不服管教爭議
桃園縣山豐國小教師彭如玉說,官方訂出管教規則很好,但擔心學生不願受罰時,學校行政系統是否能支援。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,罰站時間似乎過長,且難以計算,擔心學生被重複處罰。北市國中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許永佳說,管教定義太明確,老師難以因材施教。建國中學學生詹益瑋則預言,將來一定會有學生不服管教的爭議事件發生。



教師管教學生處罰舉例表
◎「可」執行的處罰
.口頭糾正
.課餘時間打掃
.經學生同意處其罰站,但最多1堂課,1天內2小時為限
◎「不可」執行的處罰
.毆打、鞭打
.打手心、打耳光
.請學生自打或互打
.蛙跳、俯地挺身等處分
資料來源:全國教師會 

「罰站須學生同意」 校園內引爆話題



立法院通過校園零體罰的法案,如果學生犯錯,老師該怎麼處分,才不會引發「體罰」爭議?教育部打算在本周公佈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注意事項」,把老師能做、跟不能做的處罰,區分清楚,其中,老師如果要罰學生站立或靜坐,必須經過學生同意,而這樣的規定,引發爭議。

學生做錯事,老師如果打算處罰,還必須經過學生同意,教育部正在草擬的管教規範,出現這樣的討論,連學生都覺得不可思議。

興雅國中學生:「學生認為自己是對的話,然後老師認為他也是對的,所以這有一點矛盾的感覺。」興雅國中學生:「要適當的處罰,我覺得可以不用問學生的意願,因為這樣很奇怪。」

管教學生,動輒變成體罰,教育部明確畫出底限,老師能做的包括,口頭糾正、課餘打掃、罰站,但一天最多一堂課,上限為每天2小時。嚴格禁止的,包括毆打、鞭打、打手心、耳光、學生自打、互打、蛙跳或伏地挺身。

明確規定能做跟不能做的,老師多表贊同。興雅國中老師孫國文:「很明白告訴老師,什麼不可以做,那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,讓老師不會踩到一個紅線上,不會說因為我的管教有點過當或不適當,那造成一個體罰的事實。」

可以口頭糾正,但不能動手處分,教育部訂出管教規則,但還是有老師擔心,這樣的措施,會讓學生更難管教,增加師生之間的衝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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